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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添加,原料商被立案调查!

卓蓝雅集团 · 2022/01/18 11:01   浏览量: 

来源:品观网


“原料商也会被处罚?”“以后大家都别想着钻漏洞了。”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针对上海格兰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信息引起业内关注。



化妆品观察了解到,此事热议根源是此次处罚范围不仅涉及生产企业,也波及了原料商。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格兰公司所使用的NT-7WAN 原料由上海妆炎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妆炎公司”)、上海兴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兴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其彦组织制作生产。目前,宋其彦已被立案调查。


化妆品原料商被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兰公司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在其使用的原料中抽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禁用组分。


具体而言,上海市监局对格兰使用的NT-7WAN原料及以 NT-7WAN 为原料生产的“朴妆酵母多肽黄金面膜(料体)”进行抽样检查。经检测,NT-7WAN原料被检出“倍他米松”“倍他米松醋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成分;“朴妆酵母多肽黄金面膜(料体)”被检出“倍他米松醋酸酯”成分。而以上原料皆属于化妆品禁用组分。


在市监局追溯生产源头时,上述原料的供应商被揪出,违规原料生产过程也被揭露。


首先,阜阳市众诚生化技术研究所的杨震自2018年研发出含有新型糖皮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类似物I的化妆品原料,命名为乌酚萘索。虽经过处理,但该原料仍含有较低含量的倍他米松和倍他米松醋酸酯。


随后,妆炎公司、新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杨震处采购乌酚萘索后,生产制作成化妆品原料 NT-7WAN,并将 NT-7WAN 销售给格兰等多家化妆品生产企业。


而格兰公司受到委托代加工生产“朴妆酵母多肽黄金面膜”,在上述面膜生产过程中,格兰违规添加了自妆炎公司、兴珑公司采购的“NT-7WAN”原料。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格兰公司构成了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被没收“朴妆酵母多肽黄金面膜(料体)”92.5kg。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上述面膜涉及的原料商宋其彦、杨震皆被立案调查。



违规处罚将追溯源头?


“简而言之,此事是因原料商追求利益,在原料中添加禁用组分,从而波及了使用该原料的生产企业和采购工厂。”佛山一原料供应商表示,就上述涉及的原料“NT-7WAN”而言,业内较少有企业出售。


而对于上述处罚,不少业内人士猜测,以后处罚都会追溯到原料端吗?


化妆品观察了解到,此事件之前,虽然有个别原料商也被立案调查,但相关部门对添加禁用原料的处罚大多只涉及生产企业,如2021年国家药监局通报了4次关于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关于具体处罚措施,皆是要求对违规添加产品的生产委托方、被委托方或制造商依法立案调查。


广东一企业负责人指出,发生违规行为,原料商、生产企业都可能被波及。“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点名了原料供应商,涉及化妆品生产最上游,间接表明了相关部门监管的决心。”


对此,上述原料供应商也表示赞同:“一些没有研发和数据支撑,冒险添加禁用组分、违规边缘徘徊的企业,不仅面临生死考验,还将面临被处罚风险。”


不过,广州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却认为,此次处罚中“原料商被立案调查”是查违规产品时附带暴露的问题。他表示,当企业被查出违规产品时,主体责任仍在备案/注册人。


上游监管收紧


违者或被终身禁入


上述原料供应商表示,此次事件涉及糖皮质激素添加,由于短期内使用此激素能使皮肤出现光滑、白能的假象,一直以来,不少生产商会“顶风作案”。“现在监管收紧,对此类乱象可以说是零容忍。”


一是新规严格要求了原料注册备案规定。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据悉,日前,广州一公司因因产品“所投原料与备案配方不一致”被罚18万元。上述原料供应商表示:“原料商已被纳入监管中,若企业发生违规行为,市监局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违规者或被终身禁入。该原料商补充,《条例》规定,对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等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北京工商大学化妆品系教授赵华对此表示,这有利于对原料实行更科学的监管。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这给原料商敲响了警钟,是好事。”


“这一处罚力度空前,违规者将无入行资格。从长远来看,上游企业马太效应将加剧,企业再也无法投机取巧。”上述广州企业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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